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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深入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 号),增强学校对我国旱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突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特色,大力提升学校社会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步伐,学校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4 年以来,按照国家赋予的使命,学校在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模式的实践探索。通过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建立永久性试验站、示范基地等措施,初步构建了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的社会服务平台体系,有效解决了科技与农业生产脱节和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这一探索性实践表明,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特色办学之路,着力加强我校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为我国旱区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的客观要求,是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必然选择。走出校园,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用科技服务“三农”,不仅体现国家的要求,人民的期待,而且对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都具重要作用。

    二、主要进展和存在问题

    学校办学历史上,始终秉承科技服务“三农”的优良传统。经长期积累,拥有一定的人才、工作基础和设施条件。以此为基础,学校在2004 年召开的第一次党代会上,决定把这一传统定位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特色,强调这是“立校之本”,要求立足特色,突出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学校服务“三农”的规模、质量、效益和组织化程度,突显学校在区域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国旱区农业现代化作出大的贡献。

    第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要在不同产业区域,建立稳固的示范推广基地,探索学校与政府、企业、农民结合的成功模式”。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从2004 年开始,我们提出建设“政府推动下,以大学为依托,以基层农技力量为骨干”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模式。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在农业产业优势地区,建立服务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化、永久性试验站。

    2005 年,学校得到国家财政每年2000 万元和陕西省每年500 万元的稳定支持。先后建成了白水苹果,清涧红枣,眉县猕猴桃,山阳核桃、板栗,安康水产,阎良甜瓜,西乡茶叶、油菜,合阳葡萄和阎良蔬菜等9 个永久性试验站。在海南建立了玉米南繁基地。目前在建的试验站还有9 个,其中青海、甘肃各一个。为推广示范学校选育的作物新品种,从2008 年开始,在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等区域建立了30 个小麦、玉米、油菜新品种示范基地。学校有163 名教师和推广专家长期驻站工作,有80 人短期驻站工作,吸纳399 名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示范推广工作。各试验站累计承担了112 个班3300 名本科学生实践教学、136 名研究生科研实践;接待了10 个国家113 名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现场指导,培训农技人员和农民36 万人次。学校科教人员依托试验站和推广基地,选育审定良种21 个,引进国内外品种865 个,示范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350 余项,鉴定成果11 项,获批发明专利3 件,获得省级成果奖6 项,发表论文362 篇,出版著作14 部。学校技术推广累计新增社会经济效益300 多亿元,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农民的较高赞誉。

    经过探索,这种新的推广模式,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技术拥有者直接为农民服务,为解决科技与农业产业实际脱节,提供了一种有效方法。

    二是以一种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为农民提供多方面有效的科技服务。

    三是探索出一种科研课题来自于实践,实践中的问题能较快发现和解决的机制。

    四是初步解决了科技人员不能长期在农业一线扎根和进行持续研究的问题,创建了不断产出成果的条件和环境。

    五是教师们在实践中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对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有促进作用。

    六是为面向学生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供了可靠的实践平台。

    七是融科技推广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交流于一体,成为四位一体,相互促进的重要载体。

    八是广泛吸纳基层农技力量参与,面向产业协同服务,构建了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

    实践已经证明,这种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方式是成功的,当年作出探索直接服务“三农”模式的决定是正确的。但是,这种探索性实践还是初步的,与国家战略需求,农民急切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还有许多问题、不足需要进一步解决,主要是:

    1. 试验站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还不能适应承担职责应达到的要求。外部,如何完善政府、学校、基层农技人员紧密结合,如何实现试验站与服务对象(农民、企业、农业合作组织)有效互动,如何争取政府长期持续性支持。内部,如何科学界定学校、学院、试验站各自职能,形成协调协同、互动互进的工作机制,如何处理好首席专家与多学科专家团队的关系,如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如何提高试验站自我发展能力。

    2. 试验站推广技术所辐射的区域还没有达到设站时的初衷,对北方旱区其他省份辐射带动力弱。需要探索能够针对不同地域的大面积推广、高效益示范的系统技术标准和规范。针对养殖业、食品加工等技术推广也需要探索新的模式。

    3. 试验站研究推广队伍尚未真正形成紧密型的多学科团队。技术集成度较低,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专家少,有后继乏人之虑。

    4. 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国际科技合作四位一体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体现。

    5. “科特派”、“科技加企业”等社会化服务方式的探索滞后,试验站自我发展能力弱,主要依靠财政投入的运行方式有待改变。

    三、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

    2010 年,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必须坚持特色发展,走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道路。从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出发,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服务现代农业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和完善面向旱区农业发展的科技推广模式,在惠及广大农民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这是对学校探索推广模式的基本目标和功能定位。

    报告提出,今后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继续推进科技推广模式创新,开辟以服务求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围绕旱区农业主导产业,加快试验站、示范推广基地、专家大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型企业等科技推广平台建设。通过5 到10 年努力,在省内外建设25 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功能设施完备、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试验站。立足出大成果,为我国旱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供给,并实现全区域,广覆盖。逐步形成以杨凌为中心,立足陕西、覆盖西北、辐射我国旱区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

    这是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目标和要求。为实现这些目标任务,学校对负有科技推广服务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 完善体制机制。 有关职能部门和承担任务的学院、学科,要积极探索建立能够实现任务、目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种新的体制机制要在“三个紧密结合”上实现创新:一要与政府、企业、农民合作组织间,以满足需求为纽带实现紧密结合;二要与学院、学科、相关学科团队和专家间,以解决问题为纽带实现紧密结合,形成责任、利益共同体;三要在站内“一主多辅”学科专家间,以共同任务目标为纽带实现紧密结合,形成集成创新服务的专业团队。要有长期的工作计划,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每一个试验站管理有序、运行有效,使每一个科技推广人员工作目标明确、充满创造活力。

        2. 扩大“覆盖”和成效。 要对试验站及推广基地建设进行科学布局和长远规划,并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探索不同的建设机制和推广模式。试验站技术服务要突破所在行政区域,面向整个旱区范围内的“产业区域”,努力扩大科技服务的覆盖面,着力在扩大推广成效上下功夫。对试验站和推广人员的业绩考核,主要是:一看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集成度;二看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和贡献率;三看技术的覆盖面,在多大区域、给多少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对首席专家和站长的考核还要看试验站的建设规划、产学研结合程度、开放共享程度和多学科团队建设情况。这要成为对从事推广服务机构和人员的重要考核指标,并建立与之相一致的政策导向。

        3. 建设多学科团队。 学校就某一产业建设专业试验站,但农业、农民的需求是多样性,试验站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单一性的。这就要求必须树立开放办站的理念,积极吸引更多学科专业参与试验站的建设,建立实质性、紧密融合的多学科专家团队。团队目标不仅要创新技术,还要善于集成技术,善于把国内外的先进实用技术,引进来“为我所用”。不仅要解决单一问题,还要系统配套地解决综合性问题。每一产业,最终应有多学科协作完成的基本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有关职能部门、学院与试验站要共同探索,逐步实现这一基本要求。

        4. 扩充服务功能。 要拓展试验站的功能,即以科技推广服务功能为主,兼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功能,并努力使这四项功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成为互为支撑的有机整体。人才培养要体现在高质量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科技创新着重体现在新品种选育、疫病防治和创制优质、高产、安全技术。国际科技合作着重体现在开展有效技术合作,引进人才、技术,并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成为可广为普及的新技术。根据这一要求,试验站人员在自身成长与发展上,要逐步具备相对应的四种能力。

        5. 建设推广队伍。 坚持每个试验站有一定数量的专家长期驻站。驻站专家,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专职推广人员驻站时间每年不少于130 天。兼职专家每年不少于60 天。专兼职专家都应与农业企业、农村基层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基层政府机构建立广泛而紧密的联系,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实际需求,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6. 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学校探索的农业科技推广方式,是公益性为主的推广方式。但仅依靠政府和学校的投入难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必须在争取政府支持、学校保障基本条件以及项目支撑的同时,在产业链推广服务的市场化环节,积极探索公益性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推广方式,形成一定的自我循环发展的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政策措施

    为完成学校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已有经验,解决实践探索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制订以下政策、措施:

        1. 实质运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经教育部、科技部批准设立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全校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科技推广事业的规划、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与科技推广处合署办公。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实行开放办院,通过建立理事会治理制度,探索建立与地方政府、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大协同科技服务机制。

        2. 理顺科技推广平台管理体制。 在探索大学推广模式过程中建设的试验站,是全校的公共平台,由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与有关学院共建共管,实行开放共享。建立试验站建设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制度,按功能定位和学科构成聘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和有关学科专家担任委员,研究决策试验站建设发展的重要事项。积极探索建立一支精干的试验站管理团队。规模较大的试验站,可设立首席专家、站长、副站长;规模较小的试验站,首席专家可兼任站长,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名副站长或兼职管理人员。首席专家和站长实行聘期制,由相关学院推荐,经试验站建设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聘任。

        3. 加强科技推广岗位管理。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立推广二级岗位,并逐步增加科技推广岗位。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从事科技推广工作,实行“双聘”机制,人事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其推广业务由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指导和管理。设立在校生推广助理岗位,支持试验站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大学生、研究生担任推广助理。鼓励试验站在人事关系不改变的情况下,按实施项目需要临时聘任基层政府农技推广人员到试验站工作。

        4. 实施科技推广人才支持计划。 学校面向试验站设立科技推广专家特聘岗位,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教人员引领科技推广工作。支持试验站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引进有志于推广工作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将科技推广优秀人才纳入学校人才支持计划和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给予重点培养和支持。对于新增推广岗位,探索以新的用人机制选聘优秀硕士毕业生到试验站工作。

        5. 建立吸引教师参与科技推广工作机制。 学校制订吸引教师参与推广工作的政策,试验站要为申请进站工作的教师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条件。鼓励有能力、有意愿从事科技推广的教师进入专职推广队伍。有成果推广的教师,可随时委托试验站进行技术推广,也可申请进入试验站工作,学校科技推广专项给予支持。明确各类推广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要求,以推广工作为主者,其推广工作量原则上应占总工作量的60% 以上。

        6. 建立青年教师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制度。 将青年教师深入实践第一线锻炼作为提升教学业务水平、拓展学科专业视野的重要举措。涉农学科45 岁以下青年教师,应在五年内有累积一年左右时间到试验站或推广基地进行科研推广方面的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情况作为青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相应条件。青年教师参加试验站推广团队,申请自主科研和推广专项,学校给予一定的倾斜支持。

        7. 完善试验站的育人功能。 科学规划试验站的实践教学功能建设,鼓励和支持优秀科技推广专家承担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教学实习指导任务;鼓励选聘优秀推广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使试验站成为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重要基地。建立试验站实践育人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生进入试验站实习制度化、规范化。

        8. 完善试验站的科研功能。 坚持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撑引领高质量的技术服务。把突破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试验站科技研发的主攻方向。将一些作物育种工作转向产业中心地带。学校每年科技推广专项经费、自主科研经费要有一定比例支持试验站研发工作。学校推广管理服务部门要为各试验站和科研推广人员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创造条件。在试验站实施的科研项目学校免收土地费和水电费。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试验站建设成为相关产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做好试验站与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的衔接工作,争取更多的试验站(基地)进入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9. 完善试验站的国际合作交流功能。 充分利用试验站与产业发展结合紧密的优势,扩大与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的科技合作交流。鼓励试验站与国(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及人员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大力支持国内外专家学者依托试验站联合承担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支持试验站主办(承办)国际学术会议。鼓励各学院依托试验站实施外籍教师聘任计划和学科创新引智项目,吸引外籍专家到试验站工作。学校科技推广专项经费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试验站的国际交流活动。

        10. 深化科技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改革。 科技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面向受聘科技推广岗位人员设立,实行指标单列、标准单列和评审单列。加快建立以任务和绩效为核心的推广工作考评体系,着重考核推广工作的实绩。主要包括: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技术推广覆盖面、农民得到的实惠。对在科技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及取得重大效益者,可申请破格晋升高一级推广技术职务。

        11. 建立科技推广工作激励机制。 继续实行推广人员驻点津贴政策,完善驻点人员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强化激励作用。加大科技推广奖励力度,积极探索以推广绩效和农民增收为主要依据的奖励机制。鼓励科技推广人员与农业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合作,探索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有偿服务新模式,所得收益主要补充推广运行经费的不足,30% 部分可用于提高驻点人员的津贴等收入。

        12. 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对科技推广工作的条件保障。 为保证科技推广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建立试验站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未来5 年,学校每年计划筹措不少于3000 万元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推广平台建设、日常运行、试验示范、技术研发、培训及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广专家驻站工作津贴和奖励等方面。加强各类推广项目的争取与管理,力争2015 年到位推广项目经费达到1 亿元。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与学校联合共建机制,争取所在市、县给予试验站运行经费支持常态化。积极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是学校弘扬传统、彰显特色、增强优势、实现使命的重要举措,任务光荣而重大。各有关部门和学院(系、所)要按文件精神尽快调整修订岗位设置、队伍建设、人员管理、考核评价、职称评定、津贴分配、教学管理、科技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定,2013 年元月开始实施。科技推广机构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加快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奋力开创我校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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